约法三章,没问题吧?
书迷正在阅读:[无限流np主受]杀了我 , 人间凯文日记(2026) , 欢迎来到43号农场(美恐nph) , 光影沉浮(青梅竹马 强取豪夺) , 快穿之老公再粗一点(H) , 停车场 , 这才是修仙界(NP) , 家族名单 , 择配 , 虫族女王万人迷日常 , 囚鸟【ABO 生子 重生 换攻】 , 麻雀,麻雀(1v1 年上 高干 H)
柏恩:「没错。按照法律的一般原理就是这样。但是法律规定了例外。在特殊情况下,众多犯罪人之中,有些人是可以被原谅的。」 海文:「什麽?杀了人还能被原谅?什麽情况?」 柏恩:「b如,受到胁迫的人——那些别无选择的胁从犯。举例来说就是,如果你被人拿枪指着,或者最心Ai的人被绑架什麽的……在这种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犯罪,法律是会原谅。」 富樫静子:「原来是这样……嘛……可以理解,很符合人情呢。」 柏恩:「没错,这既是法律规定,也是人类的道德标准。有道是——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。」 海文:「何出此言?」 柏恩:「b如,法律不惩罚婚外偷情,但出轨行为往往被人谴责。」 海文:「……」 柏恩:「我说了这麽多,兜了这麽大一个圈子,现在让我来做一个总结,这也是我的目的所在。」 柏恩停顿了一下,整理一番思绪,确认自己接下来的发言有足够的力量:「法律会宽恕胁从犯,因为他们别无选择。但要是反过来,如果一个人明明没被胁迫,却还是积极主动地杀人,那便是最低的道德标准也无法容忍的恶行。」 柏恩:「而现在,在座各位都没有惩罚游戏的威胁——因为游戏币最少的人是我。换言之,没人胁迫你们去杀人,你们应该已经失去了正当的杀人理由了才对。在如此宽松安全的条件下,仍执迷不悟、试图杀人之人,都是其他七人共同的敌人,因为没人肯去Si——先前